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2924

苏交质〔2018〕21号

    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总结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创新成果,扎实有序地开展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以下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品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打造品质工程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行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品质工程评价,树立行业标杆和示范,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创新成果,引领和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为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品质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交通强省和质量强省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省、市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要以瞄准世界先进水平为目标,对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评价指标和评价重点要求,形成围绕品质工程六大提升行动的江苏示范项目阶段性创建成果,创建全国领先的高品质工程,打造品质工程的江苏样板。

  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程序,科学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评价工作,真正选树一批经得起时间检验、引领行业进步的品质工程,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要积极引导项目管理创新和工艺、技术及装备创新,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努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与共享。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