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市政府领导率队督导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5     浏览次数:1294

通办发电〔2019〕39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省几起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作出的“各级党政领导要带队包干,深入基层进行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督促整改,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发生,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集中一段时间,深下去、沉下去,抓好落实。”批示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率队,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的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环保固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海洋渔业、城镇燃气、油气管道、文化旅游、教育、人员密集场所、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企业严格自查、园区乡镇全面普查情况;对全市即将开展的无重大安全隐患园区创建活动的考虑和安排。
       (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即将于五月份开始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双月活动部署安排情况;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绩效挂钩情况。
       (五)重点时期、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式
       (一)深入了解各地区、分管工作领域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细致分析当前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对策措施。
       (二)抽查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督导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国庆节,为期半年,每月不少于一次,滚动开展,压茬推进,具体时间由率队领导确定。第一轮督导检查于415日前完成。
       四、分工安排
       总负责:陆志鹏、徐惠民

       (一)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安排(见附件1
       (二)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安排(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一)各督导检查组要有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业内人士参与,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二)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排除、污染排放不达标、使用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一律先停后治,一律限期整治;对整治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要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市纪委监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
       (四)各督导检查组和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联络人员,及时把督导检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梳理汇总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督促有关地方限期整改。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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