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平安工地”创建专项检查暨安全生产监管层级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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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发电〔2020〕50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洋口港开发区管委会港口局,江海河联运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督促、指导各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督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情况,经研究,我局决定于6月中旬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平安工地”创建专项检查暨安全生产监管层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苏交规〔2012〕3号);
5.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019版)(苏交执法质函〔2019〕85号);
6. 《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交建〔2019〕52号);
7. 《关于印发<南通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交安专治办〔2019〕4号);
8. 有关设计、施工、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等;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
二、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