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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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全省试验检测机构总数达到200多家,保证了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为进一步突出试验检测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现将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试验检测工作环境
(一)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以下简称“意见”)各项要求,高度重视试验检测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做好统筹规划,为试验检测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要科学核算试验检测工作成本,省厅质监局将对2007年发布的《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各建设项目在工程概预算编制阶段,要落实试验检测费用渠道;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试验检测费用,为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条件。
(三)要切实发挥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指导和管理作用。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考核,不得利用行政隶属关系、费用拨付手段等干预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得授意更改试验检测数据,努力营造有利于工地试验室独立、规范运行的工作环境。
(四)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手段,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风险的预防、预控、预判、预警工作。要委托实力强、信用好的独立试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二、加强试验检测行业监管
(一)按照“调控规模、提升素质、进退有序”的原则,加强检测机构规范化管理,切实控制好市场发展节奏和规模,避免造成检测市场恶性竞争的不良后果。
按照《意见》规定,我省在1至2年时间内停止受理所有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和增项的评定申请,大力整顿规范试验检测市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运行高效、诚信守法的试验检测市场。
(二)切实加强对检测机构动态管理,确保检测机构能力保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程序加强机构申报和换证复核的现场评审,加强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在乙级机构申报和换证复核的现场评审中至少从部专家库中抽取1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不断提高丙级机构专家评审工作质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加大检测机构中间检查力度,全省质监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有效方式,及时查处和纠正辖区内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保证检测机构实际运行状况与相应等级标准要求相符合。对于经整改仍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构,要降低机构等级或注销其等级证书。
(四)整顿规范交通检测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严厉打击试验检测机构恶意压价、施工和监理单位有意压低试验检测相关费用、签订阴阳合同、假合同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试验检测数据造假以及在考试、证书管理等环节的弄虚作假行为。上述行为涉及到的检测机构和人员,要坚决清退出江苏交通试验检测市场,形成正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不断完善信用评价工作。要将信用评价工作融入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专项督查等日常工作中,不断深入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对失信行为进行确认并录入评价管理系统,与信用等级评定和招投标挂钩。
三、大力提升试验检测能力水平
(一)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检测能力。检测机构内部或机构之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比对、岗位练兵活动,尤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日常开展业务较少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要加强实操演练,确保机构和人员持续保持相应试验检测能力。全省交通质监机构要组织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比对试验等活动,促进能力验证等活动常态化、扁平化,不断扩大参与活动的机构、人员和检测参数范围。对于在部、省、市组织的比对试验中连续2年出现“不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要降低机构等级。
(二)大力推进全省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我省对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分专业方向、检测人员等级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各建设项目、检测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内部技术培训与交流活动,将继续教育、业务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努力建设人员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试验检测队伍。
(三)加强试验检测设备管理。切实加强仪器设备计量管理,尤其对于自动化、智能化仪器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其检定、校准工作有效,及时纠正出现的异常状态,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规范计量检定行为,杜绝无资格、无相关设备计量鉴定参数的单位开展交通计量检定活动。
(四)贯彻执行《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数据记录和报告管理,大力推进试验检测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鼓励采用具有自动采集和监控系统的智能检测设备和手段,提高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的客观性和规范性,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