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与航道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沿海3 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及以下码头、水深<6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及以下船闸和30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16万平方米及以下港区堆场工程、1200米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港口与海岸工程 专业承包 二级 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沿海 3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及以下码头、水深小于6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米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等。
航道工程 专业承包 二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 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 4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航道养护工程 专业承包 二级 可承担各级航道养护工程和船闸大修工程的施工。
通航建筑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可承担单项工程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00吨级及以下船闸或 5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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