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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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试验检测机构运行和管理行为,我处定于2017年12月中旬起组织对全市18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第318号);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
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
4. 现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规范。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由我处人员联合试验检测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提问答疑、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试验检测机构人员、设备、环境等情况与所持等级新标准(交安监发〔2017〕113号文)的符合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试验检测工作开展及对工地试验检测监管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检测机构高度重视检查活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检测机构有关运行、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本次检查将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检查通报,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考核的依据。
3.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2天进行通知。联系人:徐华慧,电话:59003763。
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处
2017年12月7日